小红书上看到一个问题,为什么(2+i)比(1+i)大的说法是错的,其中i指的是虚数。
课本上的标准答案是,复数无法比较,因为复数的大小没有定义。
底下的网友对这个答案的解释就分成两种。
老张,斩钉截铁。课本上说没有定义,还纠结啥,还纠结的人都是九漏鱼。
小王,表示困惑。复数大小为什么没有定义,那能不能给一个定义,凭什么不能这么定义。可以会用各种类比来证明大小的合理性。
有代数法:比较两个数的大小,就看两个数相减的结果是>0还是<0. (2+i) – (1+i) = 1 > 0,所以可以说是大于。
有几何法:复数可以看作是一个二维向量。向量虽然不能直接比较,但是向量包括方向和大小,在日常意义下也是可以比较大小的。大小也就是向量的模、向量的长度、向量端点距离圆形的距离,也是可以算的。
老张面对小王的困惑,非常不耐烦。没有定义就是没有定义,你们怎么还非得自己发明一个定义。
但是小王不服,你倒是说我这两种比较大小的方法有啥不好啊。
老张就是本本主义,小王就是直觉主义。本本主义对于越界的人是很不耐烦的。直觉主义认为数学本来就是从现实抽象而来,数学为什么不能承认合理的直觉呢。
所以要调和这两种人的矛盾,要分两个层面来说。
第一,小王的方法,有什么缺点。
第二,一个方法不会全是缺点。对于既有合理性,又有缺点的方法,我们在什么程度上承认它。
首先得说,小王定义的两种比较大小的方法,都是可以实操的。
对于代数法,可以这么来定义。先比较实部大小;若实部大小相等,再比较虚部的系数大小。
这叫做字典序,它有几个良性的特点。
- 传递性:如果x>y, y>z,则x>z
- 全序:任意两数可比,且如果两数相等,则两者是同一个数。对任意a≠b的两个数, 要么a<b, 要么b>a.
- 加法相容:如果x>y,则(x+z)>(y+z)
字典序的缺点是:
- 乘法不相容:如果x>y,无法推导出xz>yz.
对于几何法,如果把复数(a+bi)看成二维向量(a,b),那么就可以使用向量的大小比较方法,计算向量的模√(a²+b²)。
几何法同样有良性特点:
- 传递性:如果x>y, y>z,则x>z
- 加法相容:如果x>y,则(x+z)>(y+z)
几何法的缺点是:
- 偏序。只要在同一个同心圆上的点,模都相等,因此存在多组相等却不同的数。
- 乘法不相容:如果x>y,无法推导出xz>yz.
我们总结一下,把实数和向量的模的特性也放上来。
| 特性 | 实数 | 向量(模) | 复数字典序 | 复数几何序 |
|---|---|---|---|---|
| 传递性 | ✅ | ✅ | ✅ | ✅ |
| 全序 | ✅ | ❌ | ✅ | ❌ |
| 加法相容 | ✅ | ❌ | ✅ | ✅ |
| 乘法相容 | ✅ | ❌ | ❌ | ❌ |
小王的问题来了。向量的模,都打了三个❌,在很多场景下仍然可以被承认,那凭啥字典序和集合序就忍不了?
其实数学也不承认向量可以直接比较大小的说法,因为向量有方向,你不能说向东的就比向北的大,它们就不可比。
向量的模倒是可以比较大小的,但是数学承认的并不是向量本身有大小,而是向量的模其实已经通过某种手段把向量映射到实数,比较的是实数的大小而不是向量的大小。数学的说法是最严谨的。
但因为向量的模,是存在工程意义和现实作用的,所以虽不严谨,又被人接受了。比如在力的合成和分解上,可以计算出力的大小,这个力的大小并不是虚拟的,它可以体现在一个东西的重量,一个马车的拉力等等。这些现实意义上的直观,赋予了向量的模一个特别重要的特性:现实映射性。这个特性overide了向量的模的所有其他缺陷。——没错,它有缺陷,但是现实也有,你要咋地。
但是,复数字典序和复数几何序,不仅仅没有现实映射性,还会带来冲突。
就拿复数几何序来说,它假设了实部和虚部是价值对称的,(1+2i) 和 (2+1i)没差别;即使你打个补丁,虚部打个折(就像平行四边形的压缩一样),那你也是在对实部和虚部之间下判断。但这是不可能的。所谓虚部i,来源于-1的平方根,这是个啥东西啊。对这东西取模,取完之后跟-1的平方根有啥关系,既不能用作解方程的虚根,也不能做运算,彻底失去了现实映射性。
因为虚数跟实数就不在一个体系,高斯曾说“人们对于虚数的考虑,依然在很大的程度上把虚数归结为一个有毛病的概念”。把虚数用复平面表示,实数都乖乖在实数轴上,虚数凭空而起,就像吃了云南菌子一样。
虚部和实部的大小就没法比,没关系。
打个比方,实部就像现实中的世界,虚部就像镜子中的世界。镜子中的1个苹果,可以说等于现实中的1个苹果么?不行吧。
每个镜子都能映出一个完整的世界,有100面镜子就有100个镜中世界。现实有1个苹果,镜中世界会映出100个苹果。那说成是镜中的100苹果等于现实世界中的1苹果?也不行吧。因为镜子角度不好,它可能就没有100个苹果;如果几个镜子拼成一个角度,那还会多于100个苹果。况且,这世界存在的镜子数也是不可数的,所以也不能找到一个比例,1:100这么比。
结论就是,实部和虚部不能比大小,直接间接的各种比较都是无意义的。
想到这里,我联想到最近思考的经济学问题,传统的经济学研究的是人和人之间的价值网络,那非人之间的价值怎么评估?
答案是:无意义或者不存在。至少不能用人类价值体系来评估。
Let’s say 区块链加密币,如果脱离现实世界,加密币只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打转,那是没价值的。只有加密币可以跟实物资产和现实经济活动打通的情况下,才有价值。
AI经济也一样。假设有一个硅基社会,所有的生产都是AI,所有的消费也是AI,而不跟人类发生联系,那么这样的社会可能非常有活力,但是没有办法跟人类社会的经济价值进行比较。
现实世界中抖音的创作者上每天上传1亿条短视频,给7亿用户消费,产生3000万元的广告价值。
如果有一个AI抖音,AI每天生成1万亿条短视频,给7万亿个AI Agent消费,产生3000亿个AI token currency的价值。
问:3000亿个AI token currency,跟3000万元,哪个大?AI经济体是人类经济体的一万倍吗?还是说一样大,然后AI token currency的汇率是法定货币的万分之一?
答案显然是,无法比较。
我再讲个故事,是WaytoAGI社群里前些时间发生的一个故事。众所周知,WaytoAGI这个社群,是AJ个人召唤起来的,她用个人时间整理了很多AI工具和分享,放在了飞书知识库里,吸引了900万人持续共创,成为全球最大的AI社区,大家都知道AJ是WaytoAGI社群的创始人、负责人、主理人。
但是有一天社群里出现了一个叫Ben的人,写了一篇文章,说他“一不小心把WaytoAGI做成了国内最大的AI社区”。其实他是字节跳动的员工,干的事情就是服务好飞书知识库,并且在早期介绍了一个大V为AJ做直播。
自然,他的说法引起众怒。社群的人纷纷讽刺他。事儿都是AJ干的,这么多有价值的内容跟人是在AJ的影响下聚集起来的,怎么到头Ben说成是自己的了?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值得思考。
一个有价值的东西,它的创造究竟是怎么归因到谁的。
是看谁创造的价值比例大吗?并不是。
一部成功的电影,出品公司可以说是因为他的运作制片才成功的;导演也会说,这是他的电影。谁对谁错?
Ben会说,他是识别出AJ这匹千里马的伯乐,如果不是他,可能是BJ、CJ做成了最大的AI社区。从Ben的角度,好像也有这么一点歪理。电影行业不也有这样的么,香港电影,说是邵逸夫做成的,似乎也没太夸大其词。互联网也这样啊,淘宝是马云做成的,虽然说所有的产品都是由优质的中国制造提供的;美团是王兴做成的,虽然说实际的服务是由吃苦耐劳的骑手们提供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但是人民群众没有名字,没法被归因。
你是你世界的王,我在我的世界里可能也是王,我何尝不会认为你才是那个镜中世界呢。
但我想引出的是一个思想实验:如果AJ不是一个真人,而是一个AI,那么Ben的说法是不是就成立了?大家是不是就会认为,就是Ben把WaytoAGI做起来,而不是那个AI。Ben是不是就成了那个聪明地调动了AI的能力,运作出WaytoAGI的人?
嘿,真别说,大概率就变成是的了。
最近爆火的OpenClaw就是这个思想实验的现实例子。这个项目是由一个奥地利小哥Peter Steinberg用两个月的时间vibe coding出来的。200多万行代码,相当于Linux十年才能写出来的代码量,实际都是Claud, GPT等AI写的。但是人们都认为是Peter做出来OpenClaw,是OpenClaw的创始人,而不是实际写出代码的AI。
价值创造的归因,如果被归因的两方,一方是人,另一方是AI,竟然结论截然不同。
那是因为,价值不会被创造,只会被抢归因。AI不会抢归因。
其实我还是比较认同a16z合伙人Marc Andreessen近日在一个播客节目上说的观点。
面对技术变革,我们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混淆了“工作(Job)”和“任务(Task)”。 经济学上,工作是一系列任务的集合,有些任务会消失,但工作会进化。
Marc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 倒退50年,企业高管是从来不打字的。一个副总裁不会自己敲键盘,因为他们有专门的秘书来速记和打字。但后来,电子邮件出现了,电脑普及了。秘书这个职位消失了吗?没有。但他们的任务变成了更高级的行政统筹。高管因为要自己回邮件而变得低效了吗?恰恰相反,沟通效率得到了质的飞跃。
高管仍然是高管,不是因为他在做什么任务,而是因为他拥有了价值归因的能力。归因权不等于创造量,在AI时代也是同样的道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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