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 会计准则

IFRS笔记:IAS 12 – Income Tax

“And as for deferred tax, the best method of accounting for it is not to account for it.”

by Peter Holgate, Senior Technical Partner, PWC UK

本文不是对准则条文的摘录,而是讨论准则条文背后的假设和原理,以及在实际中碰到难以准确适用准则条文的情况下该如何思考。 Read more

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何以可能

在实在论者那里,“实在”是什么是个很要命的问题——@Daviddvd

会计通常被视为一个非常实用的专业,注重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方法。会计学原理的研究也着重于具体使得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企业运营的方法。然而这里要跳出这个框架,审视现代会计方法成立的基础。这种讨论属于会计哲学的讨论范畴而不是会计学原理需要研究的内容。若缺少这样对基础前提的审视,会计学将建立在一片虚空之中。

上Google搜索“会计、哲学”这两个关键词,得到最多的是用马克思哲学来套用在会计上。例如物质决定意识,客观是物质,会计信息的处理是意识;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等。不过还有一位从数和形式的角度(我猜他一定是毕达哥拉斯的学生吧)来解释会计。不过这些解释都没有能够满意地解释一个最基础的问题:会计何以成为一套正确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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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业务所得税之我见》商榷

吴春滢在《分期收款业务所得税之我见》文中提出,分期收款业务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妥,应当按照收入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成本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个人认为这样的说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诚然,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列示,不得随意抵消。在CAS 18 第二十三条中也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但是并非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必须分别列示。《讲解 2010》对此条款有补充: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分期收款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差异都来源于同一项业务,自然是与同一税收整款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并且税务局不会将应税所得生硬地拆成收入和成本来结算。因此该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符合以上的条件,可以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这也是为何实务中采用利润的差异直接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原因。——即使在初始确认的时候分开确认,最终的财务报表列报仍然以净额列示。

参考文献

[1]《分期收款业务所得税之我见》, 吴春滢, 《财会月刊》 2011 年 11 月
[2]《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令第5号
[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 人民出版社

【审计笔记】住宅开发商(四):财务报告

资本化利息(Capitalised Interest)

房地产开发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行业,在前期需要大笔的银行贷款。第一笔大笔的支出就是收购土地。银行以土地作抵押放款,对银行而言风险也不大。但根据2004年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房产商的自由资金不得低于35%,也就是说通过外部融资渠道最多只能解决资金需求的65%。近期国务院的宏观调控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国内人民币借款利率达到15%也不足为奇。

根据会计准则(CAS17 2.4),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具体的做法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需要在实践中关注: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分类;资本化开始、中断和停止时点;占用一般借款金额;融资费用的资本化;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 Read more

【审计笔记】住宅开发商(三):税务

税务处理要点

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住宅销售属于销售不动产,应当以收入全额的5%缴纳营业税。此外还需要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附加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营业税一致。 Read more

【审计笔记】住宅开发商(二):销售

住宅销售的过程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的阶段:

预售

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在开发项目尚未完工时,项目公司就会开始期房的预售。各地对期房预售期的规定各不相同。例如根据上海2010年颁布“沪12条”的执行细则《关于调整商品住房项目预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后才能开始商品住房项目的预售。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