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学会VAT出口退税

中国增值税中一个难点就是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但是严谨的税法条文写的实在是太难懂了,光是公式就能写上好几页教材,这样的段落能记住才是怪事!所以我用10分钟的时间介绍出口退税的简化两步公式。扔掉教材中拗口的专有名称还有繁冗的步骤吧!

两步公式

1. 当期应纳税额 = 正常计算的应纳税额+净出口×(销项税率-退税率)
2. 免抵退税额(退税上限) = 净出口×退税率
其中净出口 = (出口销售额-免税进口货物)

基本原理

所谓“出口退税”,这个名称只是政策上的叫法,实际上并非“先出口,再退税”。实际的做法是首先不考虑出口业务,先计算好国内销售的销项和国内采购的进项,然后加上净出口业务的税务影响——并非要退,而是还要多交呢!因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会小于销项税率,这个税率差就是出口货物所需要交的增值税。(公式1)这个税务影响,在书本上的叫法非常拗口,叫做“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我的建议是把这个忘了这个名字吧。

考虑了出口业务的税务影响之后,会得到一个当期应纳税额,若是正数则说明需要给税务局交税,交完钱结束;若是负数则税务局反而欠企业的钱,要么税务局直接退还,要么留待以后抵扣。

接下来需要考虑的是,在这“应纳税额”的负数中,有多少该直接退款,多少需要留抵呢?所以这就有一个退税上限的计算,因为只有出口销售的部分才能享受这个退税的优惠,其余属于国内采购进项大于内销销项税的部分,只能留抵了。所以退税的上限就是出口的“免抵退税额”(公式2)。

所谓出口业务,是一个“净出口”的概念,即出口销售额 – 免税进口货物。因为免税进口货物再出口这部分产值根本不属于这家企业的出口产值,也从来没有缴纳过增值税,怎么能让它获得免抵退的优惠呢?

推荐答题格式

1.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内购进项税-期初留抵+ (出口销售 – 免税进口)  ×  (17% -13%)
{注:若是正数,则交钱结束,若是负数才有下文}

2. 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免税进口)×13%
{注:免抵退税额就是可以收到退税的上限了}

因此当期可退税额为XXX元,期末留抵XXX元。
{注:通过比较两个公式的绝对值得出结论}

最后提醒一下:上手先看是外贸企业还是生产企业,如果是外贸企业,那就不要埋头往下堆公式了。外贸企业是直接退税,完全不适用“免抵退”。

例题

【例2-6,2013年税法教材P63】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该企业采用“购进法”核算)。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如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
1. 当期应纳税额=17-34-6+(200-100)  ×  (17% -13%)= -19 (万元)
2. 免抵退税额=(200-100)×13%=13(万元)
因此当期可退税额为13万元,期末留抵结转下期(19-13)=6万元


评论

《“10分钟学会VAT出口退税”》 有 1 条评论

  1. Little Panda

    讲的很清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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