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诸如奇葩大会之类的辩论活动的批判

奇葩说从开播到现在我都没怎么看,主要是我对辩论活动并无好感。至于为什么我那么讨厌辩论可能跟我的个人经历有关,但简而言之,一切辩论赛/活动都是徒有其表,华而不实。虽然辩论标榜逻辑,但是和真正的严谨理性相差甚远。实际上,一名好的辩手是一个好的政治宣传家,而不是好的分析师、科学家、哲学家。

辩论无法对辩题做出有意义的分析。为了赢得辩论,双方辩手要对辩题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解读,把战场划界为对自己有利的一方。可是这有什么不对的吗?问题就在于,如此辩论导致了话题的漂变,回避了真正困难的话题。例如论题为“网络游戏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反方可以通过话术把“网络游戏”引申为“网络游戏上瘾”,如此得出弊大于利的结论。可是这个结论有意义吗?啥东西上瘾不是弊大于利,抽烟上瘾损健康,吃饭上瘾会变胖,读书上瘾会变傻。弊大于利的是“上瘾” 而不是“网络游戏”。

反方接着列举弊端ABC,正方对应列举好处1234。根据4>3的小学数学,正方说综上所述利大于弊。反方说你的好处1234合起来都没有弊端ABC大,正方说合起来就是比ABC大。可是“大于”的标准在哪里,怎么定?通常1234和ABC都是不同范畴的事情,正方说网络游戏可以放松身心,反方说网络游戏上瘾会荒废身心,那么究竟应该怎么比较放松身心和荒废身心的效用,怎么归一化,怎么量化比较?

有人开始用统计数据来进行量化,正方列举某个统计结果,反方列举了另一个统计证据,这在审计中叫做“矛盾性证据”。出现矛盾性证据需要做什么?需要调和,英文叫做Reconcile,需要找到Common ground。矛盾是不存在世界上的,出现矛盾的唯一可能性是错误。要不是逻辑错误,要不是范畴错误,而且大多数情况是范畴错误。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并不能通过辩论中采用的办法,只是从表象上解决, 把对方的矛辩成茅,把盾辩成遁。

你需要正视反面的事实,制定统一的可证实证伪的规则,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操作。在没有规定好评价体系规则之前,列举的任何实例和论据都等同于耍流氓。可有哪个辩论赛最终能够Agree on an uniform methodology to quantify the impact? 辩题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么,首先要确定“大于”是什么意思,首先明确“大于”不应该是个数的多少,而应该是程度的高低深浅。其次确定弊的程度和利的程度的量纲怎么定义,应当是一维的还是多维的。第三,如果出现多个弊端或者利好,且他们之间并非一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叠加和抵消关系是如何。第四,随着空间和时间的变化,利弊的程度出现了变化,在不同空间和时间上如何进行比较……如果连定义“大于”都没有一致意见,辩论结果有何用?最终无非是谁大声(说的好听)谁赢罢了,人类的知识并没有增进,困惑也没有消解。

辩论运用逻辑作为工具,但是不是真正拥抱逻辑。辩手需要寻找对手逻辑的漏洞,以此为攻击点,然而这是一件非常肮脏的行为。因为,任何一段试图传达有效信息的命题都是片面的,可以被攻击的。没错,任何一句。只有一种命题是让人找不到漏洞的,那就是同义反复的废话。“A是A”这个命题具有先天的正确性,我可以把“A”替换为任意的概念,然而这显然是一句废话。如果我试图表示“A是(像/具有……特征/属于/包含)B”这样的信息,由于概念A和概念B本天然就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否则为什么要分别用两种不同的词语来表达呢),所以A和B之间要建立任何联系,都要有前提和语境,而且这些前提和语境无法被语言完整说出,而只能被表现和感受出。

古有公孙先生的“白马非马”之辩,如果用A代替“白马”,B代替“马”,则得到通用命题“A是不是B”。好,整个辩论过程可以总结为:正方:定义满足A是B的语境(“这里的是字,代表从属关系”)。反方:定义满足A不是B的语境。(“这里的是字,代表同一” )。正方:你定义的语境是不存在的(“你扯蛋”)。反方:我方语境比对方的更通用(“扯的是你的蛋”)……结果我们要得到什么?我们本身就知道白马从属于马,知道马和白马这两个集合概念的层级不一样,知道语言中有约定俗成的延展(比如白马王子显然就不是什么白色的“马王子”),在实际的语境中,我们本来就能明确地区分白马和马的概念。想象一下,开马戏团的甲向养马的乙约定购买一匹“马”,最后乙给了甲一匹白马,乙违约了吗,因为白马非马?再想象一下,命题“马是被人类驯养的动物之一,有白色,棕色,黑色等多种颜色;因为白马是马,所以白马也有多种颜色”这句话,能因为白马是马而变得正确吗?最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的清晰程度,并不因为辩论的结果而有任何影响。

真理越辩越明,错。实际上辩论根本就不在意什么真理,只在意情绪。辩论的对象即不是辩题,也不是对方辩友,而是自己、观众和裁判。网络上的争吵也是一样,不要以为争辩的网友在试图说服对方,不,辩论永远无法说服对方。他们只是虚荣地展现自我给围观的人看。而围观的人,看到的其实是自己的故事罢了。


评论

《 “对诸如奇葩大会之类的辩论活动的批判” 》 有 2 条评论

  1. Will Chen

    作为一个奇葩说的脑残粉,我几乎不关注输赢,也不关注真理,寻找的,永远是自我的投射和对自我价值的认同。就像你说的,辩手只是在展现自己的故事,而观众寻求的也是在这些故事中所展现的那部分和自己三观契合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可以舒缓一下孤独感,就够了。
    辩论之所以有观赏性,是本身具备了“表演”的特质,这和其他的表演形式,包括戏剧、电影并无不同。而观众为什么爱看表演,除了寻求认同感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动机,就是满足自己的匮乏感 — 对于自己没有完成的梦想、没有获得的人生的一种心理补偿。因为这些辩手、这些演员,表现(或者表演)出了自己求之却不得的一些东西,大概就是你提到的“虚荣地展现”。

    对你所持的关于否认“真理越辩越明”观点,我暂时保留观点。但是我觉得辩论对于一部分人(至少包括我)的意义,就是上面两点。每个观众,能各取所需,或是笑料,或是情绪排解,或是真理,就够了。

    崇拜凯哥的小博

    1. 又见评论比文章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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