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会打破你的傲慢

针对王健飞写的《互联网是人类历史的一段弯路吗?》,驳斥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并为技术中立作下辩护。


一、驳“互联网技术是有意识形态的”

原文:

技术不是中立的,技术应当是具有意识形态的。即一项技术无论其可以用来做好事,还是做坏事,且无论该技术的发明者是怎么想的,它总会适合做某件事和不适合做某件事。比如BitTorrent协议用于传播盗版,远比其在企业服务中的实用度更高,应用范围更广。技术本身带有意识形态,并非一种全新的分析框架,早在1964年麦克卢汉就已经在其最重要的著作《理解媒体》中描述了。

评:

1、啊对对对,技术有意识形态,确实算不上新。数学和物理学早被赋予过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属性了。蒸汽机这种资本主义的技术在1900年,更适合被用来做殖民的炮舰,远比其在企业服务中的实用度更高,应用范围更广。(狗头)

2、除了文中提到的BitTorrent协议,我再列举一些互联网技术:硬件储存、CPU、网络通信设备、把多媒体转化成01二进制的方法、压缩算法、TCP/IP通讯协议、流媒体、分布式计算、数据湖、CDN、负载均衡……不是技术应当具有意识形态,而是有种意识形态认为任何事情都应当具有意识形态。技术不在乎,这跟技术没关系。

 

原文:

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往往被认为有两种,一种是自由市场主导的西方模式,一种是由强监管、强准入、强管理主导的东方模式。《纽约时报》文章认为,这种对立分野似乎是错误的,因为无论是西方互联网还是东方互联网,最终殊途同归地走到了集权、矮化公民为消费者、侵犯隐私与控制舆论这一终点。

评:

什么西方模式东方模式的意识形态,这种对立分野是否正确,互联网不在乎,这跟互联网没关系。如果采用某种意识形态的叙事会带来这么多矛盾、纠结、问题,不如想想究竟是世界出了问题,还是自己出了问题。

 

原文:

而在新媒体环境下,你很难说清楚Google News、Apple News或者YouTube的政治立场是怎样的。事实上,他们会完全依照读者的喜好,呈现出最符合读者调性的报道。

评:

你很难说清楚天安门城墙上的砖瓦是什么政治立场是怎样的。事实上,他们会根据朝代和时代,呈现出最符合时代调性的政治立场,封建帝王家的奢靡,起义农民军的内讧,红旗飘扬的胜利,新时代的开放。至于你说不说得清又怎么样呢,砖瓦自岿然不动,这跟砖瓦也没关系。

 

二、驳“互联网创造更多信息差,其中一部分甚至会演变为基于信息的新型剥削。”

原文:

唾手可得的娱乐产品平等降临到每个人的指尖,但只有那些数字素养较差的群体才会深陷其中。互联网在这些沉迷“奶头乐”的人中,起到的是增大信息格差的作用。免费易得的娱乐产品,会占用更多他们本来用来学习和获得晋升机会的时间。

评:

还不够卷是吧,投入学习和晋升的时间太少了啊,都在摸鱼。

 

原文:

城市里的年轻人可以利用网络学编程、求职、拍Vlog、学外语、结交贵人,而对大多数乡镇青年、厂哥厂妹、进城务工人员来说,网络只是洗脑神曲、擦边球直播、劣质游戏、境外非法赌博网站与现金贷。

评:

我只能看到他傲慢的鼻孔。

 

原文:

互联网构成了利用信息格差进行剥削的基础条件。互联网服务与商品具有地域上的无边界性,一个国家的公司可以绕过税收等构建现代社会的元素在另一个国家经营,(比如一家中国公司向欧洲投放广告,广告交易产生的GDP和相关税收归属于中国),这比实体贸易中的任何一种避税模式都要精妙,因为它实质上让一次欧洲民众的销售行为,在物理空间上与欧洲完全不发生关系。无论这是不是互联网公司的原意,客观上确实构成了数字时代的新型经济殖民,削减了欧盟诸国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而欧盟境内的国民却很难注意到这一点。

评:

虽然我是经管专业出身的,但是谁能告诉我他在说什么。哦,是政治经济学是吧,告辞了。另外,欧盟对互联网的监管已经呈现歇斯底里的状态了,如果说欧盟的国民都没注意到这一点,我都不知道还有哪个地区的国民比欧盟更敏感了。

那互联网有没有加大信息格差呢?21世纪的美国黑人和美国白人冲突不断,而16世纪中南美洲丛林里的阿兹特克人和明朝中国人毫无冲突,究竟哪个信息格差更大,冲突烈度就意味着信息格差大吗?

 

三、驳“推荐算法导致了信息茧房”

原文:

算法驱动的人以群分,很容易让人忽视“群”以外的世界,在信息和社交层面上的茧房,会让身处其中的人更容易误解:自己所看到的就是整个世界。

用美国的媒体生态举例,过去传统媒体呈现出典型的左右分野,以《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为代表的左派媒体与《华盛顿邮报》、FOX为代表的右派媒体,会基于各自的立场,对同一事件给出不同的解读,这使得两种立场长期处于慢性交锋的状态。

在2019年的香港风波中,有香港家长发现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Youtube,利用孩子的账号登陆YouTube,看到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我们善意地猜测Google对此完全没有干预,因为这正是一个“中立”的推荐算法所追求的——为读者呈现他想看到的东西,并告诉他这就是全世界。

在过去,即使是一个常年订阅《纽约时报》的人,也有可能在一些重大事件主动去打开FOX新闻听听“对面”的说法。但在算法驱动的舆论场下,虽然立场两端的观点依然存在,但实际上失去了交战的场所,不同的新闻被分发给完全不同的人,形成相互隔离且愈发极端的舆论场。

评:

哈哈,互联网会打破你的傲慢的。过去传统媒体的左右分野,恰恰说明了人以群分是人类社会固有特点,而不是算法创造的。在过去,会主动听听“对面”说法而非被动接收的人也绝对是少数。这样的人到了互联网时代,也是那些少数能主动获取信息的人。你以为是当代算法让父亲和孩子落入了信息茧房,各自深信这就是全世界;其实是在过去父亲和孩子落入了同一个茧房,一起深信这就是全世界。正是互联网,才使得两个不同茧房的人有机会成为父子,让人们意识到茧房的存在。你就像波斯国王,不去面对打了败仗事实,而是杀掉了带来坏消息的信使。

在对互联网采取了这么多措施之后,信息茧房的现象看起来还是越来越糟。

 

原文:

我们应该庆幸,AI翻译尚未发展到让地球上所有人无论说什么语言都可以顺畅对话的阶段,否则任何人一上线都将面临七十亿杠精。

评:

上文是不是说传统媒体让人更容易听“对面”说法,跳出信息茧房。那如果只要语言相通七十亿人就能一起抬杠,人们岂不是更容易发现“对面”的人了么?那这样看来信息茧房问题瞬间就被AI翻译解决了啊。而且中国十四亿人口,书同文,更容易互相听到“对面”的声音,信息茧房应该更不存在了。

其实应当怎么解决信息茧房呢?不要期待有某种乌托邦式的制度、系统、技术能一劳永逸,不从众的人永远是少数。持续教育人们独立思考,批判性思维才是抵抗的良药。

 

四、驳“互联网导致了全球化的倒退”

原文:

互联网的群体符号抽象化,为个人攻击群体提供了靶子;互联网的信息传播速度和方式,为个人攻击群体提供了工具。饭圈之间的攻击与拉踩也是通过这一过程实现的。到了互联网时代,我们会看到更多人在网上吵来吵去、互相攻击,甚至最终演变为极端主义。《大西洋》杂志的一项调研显示,2019年,35%的共和党人和45%的民主党人反对自己的孩子嫁给或者迎娶持有不同政治、宗教或种族立场的人,而这一比例在1960年时只有5%。

评:

所以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种族冲突和灭绝是不严重的,大字报也无法引起大规模的传播。当今类似饭圈之间的攻击是人类历史上最糟糕的情形。1960年,美国社会和睦相亲相爱,1963年8月28日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我有个梦想”的演讲纯粹是无病呻吟。(狗头)

 

原文:

互联网并非造成这种分裂的根本原因,却是这种分裂的加速器和固化剂。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够看到2016年美国大选前,美国网民围绕特朗普的相互骂战中,最恶毒的推文被转发并用于相互攻击。我们会记得最初是如何支持慈善组织,但后来发现他们只是一场骗局;我们也会记得自己最初如何支持环保,但后来环保机构把她做成了一门生意;我们还会记得,动物保护是如何从正确走向激进。人类个体会遗忘,群体会遗忘,但到目前为止,互联网几乎从不遗忘。

评:

除了带来坏消息的信使,波斯国王还杀掉了一名记录坏消息的史官。

 

五、不要再用“元叙事”来套各种事情了。

原文:

元叙事是一套叙事结构(抑或话语体系),试图对人类过去、现在及未来的全部社会活动给出正确答案。互联网毫无疑问是全球化元叙事中的一部分。但这个全球化元叙事开始倒掉,当下这个时代的灰暗色彩是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保守主义和数字集权主义。

评:

元叙事不就是意识形态的另一种表述么,还要硬创造出一个新词。是元叙事硬要把互联网包括进去,互联网能怎么办,它只能说关我屁事啊。元叙事试图对全部社会活动给出正确答案,正是这些元叙事,频频让这个世界陷入大火。

原文:

(互联网)最终会让我们迎来一个没有叙事的时代。我们从此不再相信任何一种元叙事,似乎看起来会让我们进入一个纯粹理性时代,那么这会是一件好事么?元叙事的存在是为了让我们相信未来、相信彼此、相信共性,以实现更大规模的社会协作。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名患者敢于让一个陌生的医生向它的静脉中注射药物,并不源自于这名患者充分理解药物的分子式以及药代动力学原理,而是基于它相信这些静脉注射剂在上市之前有一整套科学的安全与效用的检验机制和医生经过了专业教育的系统训练与考核。大多数的患者也并不了解或详尽的了解那些“科学的药品审核”和“科学的医师训练”指的是什么,只是迷信这一治疗的科学性。由科技生产力驱动的现代社会,本身是基于大多数人足够“迷信”才得以运转的。

评:

不会有任何一个时代是没有叙事的时代。叙事是会一直存在的,但有些元叙事倒是可以不必存在,特别是认为“科技生产力驱动的现代社会是基于大多数人的迷信才得以运转的”的这种元叙事。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基于“信任”才得以运转的。一个人信任的建立,并不是要他把自己像宗教一般无脑托付给什么“科学机制和训练流程”这种虚无的概念上,而是建立在他和人具体的交往和经历之中。在这些经历中,叙事自然浮现。

原文:

网络的精确记忆和广泛传播,使得信用受损的影响与速度远远超过以往时代。

举一个抽象化的例子:

– 设 A 国拥有 3000 万人口,B 国拥有 15 亿人口,即 50 倍人口。
– 设 B 国的国土面积也是 A 国的 50 倍。
– 设两国犯罪率相等。

在非互联网时代,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 由于犯罪率相等,因此 B 国的净犯罪数量应当是 A 国的 50 倍。
– 由于 B 国的国土面积是 A 国的 50 倍,消息传播速度与地缘相关,那么 B 国每一个个体每日在本地媒体上目睹凶杀案的可能性与 A 国相等。
– A 国和 B 国的国民会认为两国拥有相同水平的治安。

在互联网时代,会变成这样:

– 由于犯罪率相等,因此 B 国的净犯罪数量应当是 A 国的 50 倍。
– 由于网络媒体往往以语言为边界,且媒体每日可推送的消息大幅上升,B 国任意地区凶杀案均会在全国性网络媒体上传播。
– B 国每一个个体会看到 A 国 50 倍的犯罪报道。
– B 国人觉得自己的国家治安烂透了。

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传播速度的提升与门槛的降低,B国内任何一地发生治安事件均会被视为全国新闻受到全体 B 国公民注意。由于人们往往在治安问题上带有强烈的共情能力,大众会将每一个发生在其它地区的治安问题当成是与自己相关的问题,从而忽略了 B 国的犯罪率可能一直很低且与 A 国水平相当,这会使得 B 国在治安领域的公信力以 50倍于 A 国的速度流失。

如果你觉得这个例子并不存在于现实,那么不巧,这里刚好有一个现实中的例子:

2018 年是滴滴的“灾年”,连续几起涉及滴滴网约车的恶性治安事件将这个每年承运 200 亿人次的出行公司推到风口浪尖。

滴滴在 2018 年的全国承运量以数十倍于全国所有传统出租车公司的总和。如果从冷冰冰的数字角度来讲,在滴滴深陷舆论风波的那段日子里最高法就曾计算过,网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 0.048,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 0.627。因此,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乘坐网约车的人身安全性比出租车高出一个数量级。

要知道,对于任何可能的风险来说,只要拥有无限次重试的机会,风险就一定会暴雷。

比起传统出租车,滴滴更接近“无限次重试的机会”。传统出租车不仅总运量在 2015 年后远小于网约车总运量之外,“传统出租车”这五个字并不是一个能够被公众聚焦关注的统一品牌。

用更白话的方式来说,每个城市都有几家相互独立的出租车公司,甲城市出租车公司发生了恶性事件,根本不会在舆论上引发乙城市民众的共情。但全国无论哪个城市的滴滴出现一起恶性事件,都会引起全国滴滴潜在用户的关注。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我们无法让大众意识到绝对安全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滴滴就永远无法从这种指责中被释放出来。这种指责在很多时候会凝结成一种力量(往往以过度监管的形式出现),形成阻碍技术进一步发展的枷锁,也让技术本身失去了自我修复的能力。

评:

这段推论很长,我几乎没办法精简地摘抄原文。总结来说,作者知道滴滴遭受了不公正的指责,但作者用一串数学推论,证明了这是因为互联网模式带来的规模效应导致的。之所以无法用简洁的语言总结,一般而言是因为要硬套某种“元叙事”,不得不绕一大圈。

网约车被攻击,不是因为统一品牌的规模效应,而是有意为之的框架效应(framing effect)。

中国每年约有1.4万人被杀,折算下来平均每天有40起凶杀案。在其中某起跟滴滴有关的凶杀案发生后,有关部门很快行动,要求滴滴加强办理平台营运资质、行政许可手续、撤销经营许可证、APP下架、停止互联网服务等。仔细看看,这些监管手段,跟防止凶杀案有啥关系?这凶杀案的发生,是因为滴滴没有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还是说有了行政许可手续,凶杀案就会减少?遇到杀人犯,滴滴究竟是杀人犯的共犯,还是同为社会秩序混乱的受害者;如果说有人出于疏忽没有保护好市民安全责任的,究竟承担保护责任的应该是一个企业,还是社会管理者呢。

其实是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的矛盾由来已久,出租车司机恨死网约车司机了,为什么网约车司机不用交份子钱。然而,正如王德峰教授所说,网约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根本就不应该是敌人,而是阶级兄弟啊。出租车司机无论出不出工,每个月都要交高额的份子钱,出租车公司还不用遵守劳动制度,他只要司机交那份子钱,一天开10小时都不管。从阶级立场上来讲,出租车公司才是资本家,是司机的阶级敌人。但司机们不这么想,他想要网约车司机跟他一样都得交份子钱,大家一起被剥削。监管部门乐见其成,考虑到百万出租车师傅衣食所系,正好趁这个事情把责任定性在了“网约车”这个概念上,干了以往想干而干不成的行政许可的事情。而这些监管措施的新闻,又进一步让大众凝结成攻击网约车的力量。

利用框架效应就是“元叙事”最喜欢干的事情。本案,可以把坏人定义为网约车司机,也可以把坏人定义为网约车公司,也可以把坏人定义为某个省的人,也可以把坏人定义为某个年龄段的人……由元叙事者随心选择。但我们要适当保持对统计数据所隐含的框架效应的警惕和怀疑,通过展示不同的归类方式,可以引导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即使统计数据都是真实的。统计数据只描述过去和相关性,不代表因果。没有因果关系的事情,在特定归类方式下,也会展现出相关性。

检验因果关系最有效的方式,不是检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而是采取一种实证主义的态度,看看基于因果关系推论下,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真的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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